根据相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医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厂家及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及内容
包类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预算价(万元) | 进口/国产 | 质保期 |
招标编号:FTEY-SB-202303-001 | ||||||
A包 | 重症医学科吊塔 | 套 | 2 | 16 | 国产 | 3年 |
二、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及提交谈判文件:
公司将报名表及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Ftqdermyy@126.com,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相关说明。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14:00时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10:00(现场开标)
4、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 0755-83116181
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三、参数要求
3.1重症医学科吊塔配置清单: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万元) | 备注 |
吊塔 | 2 | 套 | 16 | |
1.滑车 | 4 | 套 | ||
2.吊柱式气电箱 | 2 | 套 | ||
3.吊箱式气电箱 | 2 | 套 | ||
4.托盘 | 8 | 层 | ||
5.抽屉 | 4 | 个 | ||
6.双关节延伸臂及输液架 | 4 | 套 | ||
7.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氧气2个) | 2 | 套 | ||
8.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氧气1个) | 2 | 套 | ||
9.电源插座 | 32 | 个 | ||
10.网络接口 | 8 | 个 | ||
11.等电位柱 | 8 | 个 | ||
12.网篮 | 2 | 个 |
3.2重症医学科吊塔配置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标注 | 其它说明 |
1 | 重症医学科吊塔 | 1.产品符合医用电气设备(IEC 60601-1)/医用供电装置(ISO 11197-2004)国际标准要求。 | ||
2.吊塔材质符合有害物质限制指令标准。(提供第三方符合性证明文件) | ||||
3.吊塔主体材料为高强度铝合金,抗金属疲劳强度高,长时间承重不变形,一体成型,全封闭式设计,表面无锐角,无外露螺钉。 | ||||
4.吊塔转接支架采用拼接式膨胀螺钉设计,非焊接式。(提供实物安装图片及相关技术文件) | ▲ | |||
5.吊塔转接支架的载荷在9000N·m的扭矩下,测试形变<1°。(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 |||
6.吊塔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材料,具有表面抑制细菌再生作用。(提供抗菌检测报告) | ▲ | |||
7.气管为国际知名品牌医用气体管路,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 ▲ | |||
8.为保证临床使用安全,医用气体软管符合生物相容性ISO 10993要求,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皮肤刺激测试、细胞毒性测试、致敏测试,并在检测报告上有明确说明上述三项测试结果。(提供SGS资质检测报告) | ▲ | |||
9.吊塔旋转角度≥340度,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 ||||
10.吊塔经冲击试验后,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各类终端仍符合要求,存在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 | ||||
11.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 ||||
12.吊塔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1级,以保证使用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 | ||||
13.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 ||||
14.气体终端要求: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 ||||
15.可现场调节托盘位置,达到更合理的设备仪器放置,充分满足设备不同尺寸、不同数量的需求,有效利用空间。 |
四、商务条款
4.1交货期:系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时间。具体是指:合同签订后并接医院通知后 40 日内。
4.2交货地点: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
4.3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响应时间:6小时响应;修复时间:24小时内;冗余服务:在24小时内或紧急情况下,未能修复,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设备供使用单位使用。
4.4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并免费开放设备接口,无偿派人配合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连接工作(包括接口费与二次开发费),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在设备保修期内,当医院信息系统变更并需要与该设备连接时,需无偿派人配合直至该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可进行完整的数据交换
4.5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货物,出厂日期在采购人收到日期前12个月内,最新生产批次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如需要计量检定的应提供相关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合法检定报告。如国家规定的强检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首次计量强制检定,验收前中标人必须附上计量检定合格报告

